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歧伯曰:九针者,天地之大数也,始于一而终于九。故曰:一以法天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法时,五以法音,六以法律,七以法星

作者:佚名 全集:黄帝内经 来源:网络 [挑错/完善]

歧伯曰:九针者,天地之大数也,始于一而终于九。故曰:一以法天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法时,五以法音,六以法律,七以法星,八以法风,九以法野。

关键词:黄帝内经,灵枢,九针论篇

解释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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岐伯说:九针之“九”,是天地间的大数,数开始于一,而终止于九。所以九针的创制,第一种针是取法于天,第二种针是取法于地,第三种针是取法于人,第四种针是取法于四时,第五种针是取法于五音,第六种针是取法于六律,第七种针是取法于七星,第八种针是取法于八风,第九种针是取法于九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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歧伯曰:九针者,天地之大数也,始于一而终于九。故曰:一以法天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法时,五以法音,六以法律,七以法星原文解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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