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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·韦苏州

作者:洪迈 全集:容斋随笔 来源:网络 [挑错/完善]
《韦苏州集》中,有《逢杨开府》诗云:“少事武皇帝,无赖恃恩私。身作里中横,家藏亡命儿。朝持樗蒲局,暮窃东邻姬。司隶不敢捕,立在白玉墀。骊山风雪夜,长杨羽猎时。一字都不识,饮酒肆顽痴。武皇升仙去,憔悴被人欺。读书事已晚,把笔学题诗。两府始收迹,南宫谬见推。非才果不容,出守抚惸嫠。忽逢杨开府,论旧涕俱垂。”味此诗,盖应物自叙其少年事也,其不羁乃如此。李肇《国史补》云:“应物为性高洁,鲜食寡欲,所居焚香扫地而坐,其为诗驰骤建安已还,各是风韵。”盖记其折节后来也。《唐史》失其事,不为立传。高适亦少落魄,年五十始为诗,即工。皆天分超卓,不可以常理论云。应物为三卫,正天宝间,所为如是,而吏不敢捕,又以见时政矣。

关键词:容斋随笔,韦苏州

解释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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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韦苏州集》里,有《 逢杨开府》 诗说:“少事武皇帝,无赖恃恩私。身作里中横,家藏亡命儿。朝持樗蒲局,暮窃东邻姬。司隶不敢捕,立在白玉墀。骊山风雪夜,长杨羽猎时。一字都不识,饮酒肆顽痴。武皇升仙去,憔悴被人欺。读书事已晚,把笔学题诗。两府始收迹,南宫谬见推。非才果不容,出守抚惸嫠。忽逢杨开府,论旧涕俱垂。”玩味此诗,乃是韦应物自写少年时历史,竟然放荡到如此地步。李肇《 国史补》 说:“韦应物性情高洁,生活检朴,没有欲望,住的地方,烧香扫地然后才坐。他的诗很有建安风骨,寸青致过人。”这乃是他改正以后的事情。《唐书》 丢掉这些事迹,不给他立传。高适少年时也不得意,到了五十岁才学作诗,但一作就很好。这都是天资过人,不能用常理论断的。韦应物为三卫郎,是在玄宗天宝年间,做事如此不法,然而官吏不敢捕捉,那么时政的好坏,也就可想而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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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·韦苏州原文解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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