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闾丘泳

宋代诗人

闾丘泳,孝宗淳熙四年(一一七七),知高安县(清同治《高安县志》卷八)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,为国子监主簿。五年,除利州路提刑。宁宗庆元三年(一一九七),为成都府转运判官。召为右司郎中,嘉定六年(一二一三),为尚书左司郎官。

闾丘泳古籍名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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挥一挥手 不带走一片云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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