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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子曰: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。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。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”

作者:佚名 全集:论语名句 来源:网络 [挑错/完善]

  有子曰: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。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。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”

  有子曰:“信近(1)于义(2),言可复(3)也;恭近于礼,远(4)耻辱也;因(5)不失其亲,亦可宗(6)也。”

关键词:论语,学而第一

解释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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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子说:“讲信用要符合于义,(符合于义的)话才能实行;恭敬要符合于礼,这样才能远离耻辱;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,也就值得尊敬了。”

  这是有子,有若,讲到三个方面的内容。我们先看第一部分『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』。朱子的解释,这个复就是践的意思,「践言也」。践就是履行,也就是说,「信约而合其宜,则言必可践矣」。我们的信,信是信用,能够跟义相近,也就是说能「合其宜」,「义者,宜也」,宜是应该的意思。合宜,这所说的话就能够去履行。换句话说,如果这个话不合宜的话,不符合道义,虽然说出来了,但是也不应该去履行。即使是表面上来看不符合信用,但是真正的信用应该以义来衡量的。

  另外古注也有的时候把复,这个「言可复也」这个复,当作反复讲,意思也大同小异。就是说如果言语表达的符合义,那么这个言语就应该守信。如果不符合义,这个言语是可以反复的。也就是说,不合宜的,可以不必守信,合宜的才守信,就讲的这个意思。

  当年孔子也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情。根据《史记》里面「孔子世家」的记载,有一次孔子带着他的弟子们到卫国,经过一个地方叫蒲地,蒲公英的蒲,蒲地。正好赶上那个地方的官员,是公叔氏想要凭据蒲地谋反。他们见到孔子来了,就把他围困起来,然后逼着孔子,说:「如果你们答应不要到卫国去,我们就放你们走」。因为他们这些谋反的人怕孔子到了卫国向卫国国君报告,说他们有谋反,他们就会被惩罚。所以他们不让孔子去卫国,除非让他们发誓。让孔子发誓,孔子发誓说不去卫国才放他们走。结果孔子就发誓,说保证不到卫国去。这些想谋反的人大家都知道孔子是一个很守信的人,既然他发誓了,他们就放心了,于是就把孔子放出去了。结果孔子还是去了卫国,子贡这时候就不解了,就问孔子,说「你刚才发的誓,怎么可以违背」?孔子就回答说:「被逼着发的誓,神是不听的」。也就是说,我们可以不必去守这个信。为什么?因为这种誓言,在被逼迫的时候所发的誓言是不合宜的,所以是可以反复的,可以推翻。

  所以在刘宝楠先生《论语正义》批注里面,他解释这句话,他引用《孟子·离娄篇》的话来讲,说「大人者,言不必信,唯义所在」。大人是圣人,圣人讲的话也不必一定要守信,为什么?要看这个是不是合宜,是不是与义相违背,如果跟义相违背,所说的话也不必守信。换句话说,义是真正信的标准。所以刘宝楠先生他讲,「是信须视义而行之,故此言近于义也。」这个信一定要以义为标准,所以讲「信近于义」,这个近也就是以义为标准的意思。

  皇侃的注疏里面讲,「信,不欺也。义,合宜也。复,犹验也。」所以这个信就是不欺的意思,不欺是不欺骗道义,这个义就是合宜,这个复可以当作验字讲。所以「夫信不必合宜,合宜不必信。若为信近于合宜,此信之言乃可复验也」。他讲这个复,当验,就是检验的意思。信不一定是有义的,符合道义;符合道义的,也不一定是真正的信。就是像孔子不符合道义的,他也可以毁掉那个信,那个信不是真正的信。所以,我们的言语要可以检验,检验什么?说出的话适不适宜,不适宜的,一定要改。所以「若为信不合宜,此虽是不欺,而其言不足复验也。」如果为了守信而不符合道义,虽然表面上看是不欺,没有欺骗人了,但是这样的言语也不值得检验,不堪检验。从这里我们看到,一切都以合不合宜做标准。当然你也不能够乱讲话,「凡出言,信为先」。可是有时候真的是说错了话,那这个话如果不合宜,是可以不需守信。

  皇侃和邢昺两个批注里头都引用了尾生这个事例。尾生这个事例,是在《庄子》里面有记载。尾生跟一个女子约会,在桥下相见,结果后来这个女子没有来,那个河又发大水,这个时候尾生为了守信,竟然抱着桥的柱子,不肯离去,最后就被大水淹死了。这段故事也在《史记》里有记载。像这种事情,尾生确实是守信,可是他没有「近于义」,他不合宜。一个,他这种为情而死,本身属于不孝,「身有伤,贻亲忧」,「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」。他这种死,只是为了儿女的私情,不是真正为了救国救民那种道义,所以实在是不值。这种信就不是近于义,不合宜。结果这类的故事还反倒被后人去歌颂,有一个成语叫「魂断蓝桥--尾生抱柱」,就是讲尾生死在这个桥柱,抱着桥柱死在水里的事情。那实在讲,不合宜。这种情欲,本身就不应该去滋长。

  所以讲到「信近于义」,要用义做为标准,他所说的话就可以去检验。古人讲究的立德、立功、立言,这个立言必须是符合德、符合义,这才是真正有利于社会的,有利于天下后世的言论。

  好,我们再看第二部分,『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』,这都是教我们做人。前面讲我们讲话,言必信,这个信必定是要符合道义。这里要讲我们行为,对人要恭敬,可是恭敬必须「近于礼」。如果恭敬却失礼,这就招致耻辱了。所以恭敬人也要按照礼节,这才能够远离耻辱。恭,当然首先自己要谦卑,自卑而尊人。但是如果自己自卑尊人的时候,没有按照一定的礼度,没有规矩,一味的就是在那里表现出谦卑,把人恭敬到天上去,这就反而是一种耻辱。既是辱人,也是自辱。

  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,像在佛门里面的称呼,这我们恩师多次提到,称在世的法师不应该用大师这个名称。大师是什么称呼?对佛的称呼。你称某人是大师,换句话说,你说他是佛了。那他不是佛,你称他是佛,这就过度了。你对人恭敬,可是没有礼,没有合乎称呼的规矩,这就是反而是侮辱别人了。为什么?他明明不是,你偏说他是,这不是侮辱吗?像一个人,他不是总统,你偏说他是总统,这不等于是骂人?所以恭敬人也是要按照礼度。按照礼度,那才是真正的恭敬。

  再下面,第三部分内容,『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』朱子的解释,因当依字讲,依靠的依。宗当主字讲,就以什么人为主。所以他解释这句话说:「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,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。」也就是说,与人交往,如果一个人能够依靠所依者,依靠什么?可亲之人,这也是可以值得我们去效法、去尊敬的。这个宗、主,都有效法、尊敬的意思。这是讲到人的言行交际,与人交往我们要先观察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,是不是值得我们可亲可敬,值得我们亲近。

  李炳南老先生批注里面具体的说出来,所亲之人应该是仁义之人,这叫不失其所亲。如果我们所亲近的不是仁义的人,这就对自己没有好处。朱子说的会「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」,自己就会常常有悔恨。所以跟人交往,我们要「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」。这是朱夫子讲的,慎于始。交人我们要观察他,可不可以做为我们的朋友。夫子讲到的「以友辅仁」,朋友可以辅助我们的仁德,帮助我们行仁的,所以我们所亲近的应该是仁义之人。我们能够懂得谁是值得亲近,谁是仁义之人,这是有知人之明,这也是可宗也,可宗是可宗敬,值得尊敬。所以这是讲到要慎于始,慎于始其实也是慎终。不要等到酿成大错了,最后悔恨,交错人了,被人害了。悔恨在后,已经晚了。所以有子这一章是教我们如何做人:教我们言语要守信,更重要的是要有道义,要合宜;要恭敬人,更重要的是要有礼节;要亲近仁义之人。

  【评析】

  孔子的弟子有子在本章所讲的这段话,表明他们对“信”和“恭”是十分看重的。“信”和“恭”都要以周礼为标准,不符合于礼的话绝不能讲,讲了就不是“信”的态度;不符合于礼的事绝不能做,做了就不是“恭”的态度。这是讲的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。

注释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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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)近:接近、符合的意思。

  (2)义:义是儒家的伦理范畴。是指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。这个标准就是“礼”。

  (3)复:实践的意思。朱熹《集注》云:复,践言也。”

  (4)远:音yuàn,动词,使动用法,使之远离的意思,此外亦可以译为避免。

  (5)因:依靠、凭藉。一说因应写作姻,但从上下文看似有不妥之处。

  (6)宗:主、可靠,一般解释为“尊敬”似有不妥之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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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子曰: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。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。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”原文解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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